曾談「食品良心」卻賣過期飲品 金蘭第四代董座夫婦起訴求重刑
曾在媒體上大肆標榜「做食品的人一定要有良心」的金蘭食品第四代董座鍾淳仁夫婦涉嫌販售過期與竄改有效期限康普茶,桃園地檢署近日依詐欺取財、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偵結起訴,檢方鍾男貪圖不法利益、罔顧廣大消費者權益及身體健康危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275萬3,556元。
| 比較項目 | 親藍 | 中立 | 親綠 |
|---|---|---|---|
| 報導焦點 | 無相關文章。 | 聚焦涉案行為定性、起訴罪嫌、求處重刑及犯罪所得金額。 | 聚焦以香蕉水抹除有效期限、改標販售的具體手法及檢方處分。 |
| 共同事實 | 無相關文章。 | 鍾淳仁夫婦涉嫌販售過期及改標康普茶,遭起訴並被聲請沒收275萬3,556元。 | 鍾淳仁夫婦涉嫌販售過期及改標康普茶,遭起訴並被聲請沒收275萬3,556元。 |
| 立場差異 | 無相關文章。 | 強調檢方對消費者權益與身體健康危害的評價。 | 補充以香蕉水抹除有效期限、再改標的具體犯案手法。 |
曾在媒體上大肆標榜「做食品的人一定要有良心」的金蘭食品第四代董座鍾淳仁夫婦涉嫌販售過期與竄改有效期限康普茶,桃園地檢署近日依詐欺取財、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偵結起訴,檢方鍾男貪圖不法利益、罔顧廣大消費者權益及身體健康危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275萬3,556元。
曾公開強調「做食品要有良心」的金蘭食品第四代鍾淳仁,竟涉嫌販售改標及過期康普茶。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涉犯詐欺取財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將鍾淳仁及林姓妻子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同時聲請沒收犯罪所得275萬35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