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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過食安法修法延遲通報最高罰三千萬

  • 行政院23日通過《食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修正17條,強化上游源頭、製程、異常通報、品質管理及數位治理。草案規定重大或突發食安事件發生時,中央可成立食安指揮中心並由地方政府配合應變;特定類別與規模的食品業者須訂定監測計畫,實驗室負有通報義務,地方政府也可不定期查核。業者若隱匿、延遲通報或規避回收等,最高可罰3000萬元。
本摘要由 AI 自動生成,依據各立場媒體報導彙整,內容不代表蕃新聞立場。

論述比較

比較項目親藍中立親綠
共同事實無相關文章。均指出行政院通過《食安法》修正草案,共修正17條,延遲通報最高可罰3000萬元,重大食安事件可成立指揮中心。均指出行政院通過《食安法》修正草案,共修正17條,延遲通報最高可罰3000萬元,重大食安事件可成立指揮中心。
報導焦點無相關文章。詳細整理源頭與製程管理、監測計畫、實驗室通報、地方查核及違規處罰。聚焦中聯致癌油案背景、修正條文數、最高罰額及指揮中心機制。
立場差異無相關文章,無法比對。著重修法涵蓋的管理制度與執行機制。以食安事件背景及主要修法結果為主,未形成實質事實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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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TVBS中立

最高罰3000萬!行政院拍板通過《食安法》修法 延遲通報將重罰

中聯油品案,行政院今(23)日通過食安法修法,強化上游源頭管理、製程管理,及強化異常通報、品質管理、數位治理等面向,此次共修正17條文。其中草案指出,若發生重大或突發食安事件,中央可成立食安指揮中心,地方政府配合動員應變,也要求特定類別與規模的食品業者訂定監測計畫,也增訂實驗室通報義務、地方可對業者實施不定期查核,業者隱匿、延遲通報或規避回收等重大違規,最重可罰3000萬元。

台視新聞淺綠

行政院拍板《食安法》修法 業者延遲通報最高罰3000萬

中聯致癌油案引發全台食安風暴,為了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機制,行政院日前召開《食安法》修正草案會議,並邀集六都首長出席參與討論,並在今(23)日通過衛福部擬具的《食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計修正17條,明定業者延遲通報最高罰3000萬元,並且在重大食安事件時可成立指揮中心,後續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