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至文/高雄
Grab擬併購Foodpanda案持續引發討論。臺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及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20日共同發布聯合聲明,代表外送員及產業從業人員表達反對立場,呼籲公平交易委員會依法駁回併購案,並主張本案不應以任何附帶條件方式核准。
三大工會表示,根據工會於Facebook、LINE等社群平台自行發起的外送員意向調查,近九成受訪外送員反對此次併購,認為一旦市場集中度進一步提高,將壓縮外送員的工作權益與議價能力,也可能影響消費者權益及市場競爭。
聯合聲明提出五項反對理由。首先,工會指出,Grab主要股東為Uber,且Uber執行長長期擔任Grab董事,認為雙方具有實質控制及決策影響力,高層近期辭任董事職務,僅屬因應審查的技術性安排,無法改變兩家公司間的利益關係。
其次,工會表示,Grab與Uber過去曾簽署互不競爭協議,並指出雙方在部分海外市場的服務模式已有合作情形,若此次併購獲准,恐使台灣外送市場形成高度集中,造成實質壟斷。
第三,工會再次引用自行發起的意向調查結果,表示近九成受訪外送員反對合併,認為基層從業人員已明確表達憂慮,不希望透過企業整併進一步削弱外送員的生存空間及議價能力。
第四,工會提出資訊安全疑慮,指出Grab與部分中國企業在地圖服務、雲端運算及人工智慧研發等領域有合作關係,擔憂未來若掌握大量消費者資料、消費紀錄及地理資訊,可能衍生個資及國家安全風險,因此呼籲主管機關審慎評估。
最後,工會認為,一旦形成市場壟斷或衍生資安問題,後續監管及補救措施恐難以恢復市場競爭,因此主張本案不存在「附條件同意」的空間,應直接駁回。
三大工會呼籲公平交易委員會及相關主管機關,正視市場競爭、勞動權益及資訊安全等議題,依法審慎審查並駁回Grab併購Foodpanda案。工會也表示,將持續關注審查進度,捍衛外送產業健全發展及從業人員權益。
目前,本案仍由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中,是否核准、附加條件或駁回,仍須待主管機關依相關法令及審查結果作成最終決定。
圖:臺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及臺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共同發布聯合聲明,表達反對Grab併購Foodpanda立場。圖為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臺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