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191029 16:38:54) 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針對淡水海巡隊挪用諮詢業務活動費及刑辦費案,於本(29)日宣佈偵查終結,將艦隊分署葉姓副隊長等8名、金馬澎分署1名,合計9名人員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艦隊分署對於同仁涉案深表遺憾,並秉持勿枉勿縱及不護短的立場,立即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規定召開考績委員會,對涉案人員即刻核予停職,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
本案緣於107年4月19日,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及台北市調查處人員至淡水海巡隊搜索諮詢業務活動費及刑辦費等申報資料,前海洋巡防總局獲報後,除要求相關人員配合調查協助釐清案情外,並同步清查各外勤隊檢討現行核銷制度之缺失,重新訂定「偵辦案件活動費支用要點」,特別針對相關費用之申請及核銷程序嚴格把關。
艦隊分署表示:海巡機關近年在海域執法與救生救難等方面都有亮麗的表現,少數同仁疑似核銷諮詢業務活動費及刑辦費支用其他公務使用,未落實「公款法用」之規定,嚴重影響機關聲譽,未來將持續援引案例宣教,落實法治教育,並要求各級主官(管)勤教嚴管,強化各項督導工作,對於違法犯紀情事,秉持勿枉勿縱原則,主動積極查處回報,決不徇私護短,以防類案再生。
訊息來源:海巡署艦隊分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