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161006 14:09:43)考試院院會今(6)日通過,修正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等4項考試規則。

考試院說明,為配合典試法已修正刪除主試委員會,並規定考試方式性質特殊者得委託辦理,本次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規則、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及公務人員初等考規則等4項考試規則修正有關文字。

訊息來源: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