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立美術館」於103年11月25日隆重開幕,彰化縣文化局並於103年重新訂定「彰化縣文化局視覺藝術展覽作業要點暨展覽申請須知」,將彰化縣立美術館、彰化藝術館及員林演藝廳展覽室,納入申請展出場地,提供全國藝文界團體及個人申請展出,抒發藝術創作興趣,並分享成果予全國參觀民眾,使彰化縣成為文化藝術傳播媒介與舞臺,讓創作無限,藝術不斷延伸至每個角落。
凡從事藝術創作或展覽策劃之個人、機關或團體,並且三年內未曾於彰化縣文化局辦理個展或5人以下之聯展者,均可參加送件,由文化局召開審查會議,並以書面通知審查結果。
申請資料請於受理期限(105年3月31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文化局視覺表演科,信封請註明「申請展覽」。申請須知及申請表,請上文化局網站(http://www.bocach.gov.tw)/便民服務/申請須知查詢。洽詢電話:(04)7250057分機17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