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11/242.公司名稱:Ta Chen (B.V.I.) Holdings Ltd.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之子公司Ta Chen (B.V.I.) Holdings Ltd.為償還既有金融機構借款暨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之所需,擬向由彰化商業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兼管理銀行之授信銀行團申請授信總額度為美金肆仟捌佰萬元整之聯合授信案,期限五年,同意本公司擔任本聯合授信案連帶保證人及本票共同發票人,並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全權處理與聯合授信銀行團各項條件之議定、簽署相關文件及其他相關事宜。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嘉鋼:公告本公司104年10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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