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訊】47年次黃父(有1次酒駕紀錄),104年11月3日14時許,在家中喝了酒,1人獨自騎車欲前往繳納電費,途經中山區中山北路與北安路口,遇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第一中隊警員顧憶東、林宏偉、洪輝武、吳忠霖、蔡孟勳、黃崧智等6員在此處執行路檢勤務,員警見其滿身酒味,於是攔停實施酒測,而黃父卻不斷聲稱明天就要被斷電了,一直要求員警讓他離開去繳納電費,員警委婉告知只要其酒測值沒有超標,自然就可離開。但經施以酒測後,其酒測值為0.32MG/L,已超過法定標準值須移送法辦。此時,黃父卻還是心繫電費沒繳,要求員警先讓他去繳電費。由於黃父涉嫌公共危險罪需代保管其所駕駛之機車,員警只好建議請其聯絡有駕照之家人前來領回車輛,便可順便代為繳納電費,而黃父卻稱沒有帶行動電話,於是員警主動將電話借黃父使用,讓黃父聯絡其兒子前來領回車輛並代為繳納電費。
當75年次的黃子(有1次毒品行政罰紀錄)緩步前來,員警先以警用行動電腦查詢渠是否有駕照及完成例行文書作業,但黃子身上濃重的毒品愷他命味道卻引起警員洪輝武的注意,並請警員顧憶東再次確認,確為毒品愷他命之味道後,便向黃子詢問,其亦坦承前晚有施用,但否認身上攜有違禁物品,後徵得黃子同意警方檢視其隨身物品,最後在其包包內起出一包摻有第2級毒品MDMA及第三級毒品K他命之白色粉未(淨重:0.07公克),父子檔雙雙被依法移送偵辦。最後,黃父一直念念不忘要繳的電費,只好另由黃子聯絡朋友來領回黃父被查獲時所騎乘的車輛及幫忙繳納電費。
警方呼籲,酒駕、毒品已造成許多家庭破碎,社會大眾應珍惜自身安全及尊重他人生命權,請絕對不要酒後駕車。另毒品真的害人害已,希望大家不要存著僥倖心理,尤其毒品對人體健康具重大危害性,更易衍生相關社會治安風險,保安大隊秉持一貫落實執行各項勤務精神,持續對危害人民健康之「毒品」列為查緝工作重點,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