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訊】71年次郭姓男子自104年3月30日遭基隆地檢發布毒品通緝後,為躲避警方臨檢查緝,均以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代步,孰料104年10月19日23時許,抱著1箱知名水果品牌手機之手機殼,搭乘計程車準備前往士林送貨,途經臺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民生東路口,遇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第一中隊小隊長吳嘉葳、施性旭率警員劉家佑、陳志榮等4員在此執行路檢勤務。初時小隊長吳嘉葳見郭男坐於計程車後座未繫安全帶,原只想單純勸導其將安全帶繫好,以維行車安全,卻見郭男彷彿受驚一般,異常心虛緊張、顯有可疑,故於該計程車在等停紅綠燈之際,請郭男將其身分證號背誦供警員劉家佑查詢,結果發現警用行動電腦所顯示之照片係另有其人,遂請郭男下車接受盤查。郭男下車後緊張到輕微顫抖、心跳異常快速,員警更有把握其有問題,經一番詢問後,郭男見事跡敗露,終於背誦其真實的身分證號供警查詢,郭男身負的「3條通」因此曝光(104年3月30日基隆地檢毒品通緝、104年8月4日基隆地院毒品通緝、104年10月15日士林地檢詐欺通緝),員警遂依法逮捕上銬。
經逮捕後執行附帶搜索郭男隨身包包,發現該包包內竟然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淨重:2.77公克)、第二毒品安非他命3包(總淨重:21.49公克)及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包(淨重:1.63公克)等「3種毒品」,及1大箱之知名水果品牌手機機殼。員警見其身上有那麼多種毒品,不禁訝然詢問:「你每樣都吃啊!」郭男卻避重就輕說他很少吃,都吃安比較多。接著,員警問其毒品來源,郭男竟回說是跟「阿飄」拿的,員警當場傻眼。後從其身上送貨單顯示,確實要送貨無誤,原來該名通緝犯與友人合資開發手機殼,賣的非常好,每天必須多次送貨,但為避免騎車遭警察臨檢,不惜鉅資均以計程車代步,誰知道就因為忘繫安全帶,而引來臺北市保安大隊眼尖心細的員警盤查,不但露餡被逮,還因持毒要面臨刑責加重,不禁連呼倒楣!
警方在此呼籲,毒品真的害人害已,希望大家不要存著僥倖心理,毒品除對人體健康具重大危害性,更易衍生相關社會治安風險,保安大隊秉持一貫落實執行各項勤務精神,持續對危害人民健康之「毒品」列為查緝工作重點,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