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4/10/282.捐贈原由:公益捐贈3.捐贈金額:新臺幣伍拾萬元4.受贈對象: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之重大捐贈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事實發生日係旨揭預算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日,非預算之實際撥付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