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0/282.公司名稱:台燿科技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通過下列議案:(1)通過一○四年度第三季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認購股數及訂定新股增資基準日。(2)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案。(3)薪資報酬委員會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