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0/282.公司名稱:台灣原生藥用植物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稱:美嘉生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5年1月1日起股務事務作業改由國票綜合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業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保結稽字第1040026375號函覆准予備查。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 (1)配合業務需要,本公司股務作業相關事務於民國105年1月1日起委由國票 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各股東如需洽辦有關股票過戶、 質權設定或撤銷、領息、配股、變更地址、印鑑更換掛失及其他股務作業 ,請逕洽或郵寄至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2)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地址:10369台北市重慶北路3段199號4樓 電話:(02)2593-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