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20款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Opas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 - Opas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Tranche A ; 基金2.事實發生日:104/10/28~104/10/28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估計約14,969單位 每單位價格:預估約US$1002.0922元(約當NT$32,478元)交易總金額:US$15,000仟元 (約當NT$486,150仟元) (前述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係依據104/10/22基金估計淨值及匯率(TWD/USD) 32.41估算,新世紀資通(股)公司於今日董事會通過本次申購案,未來將提出申購申請,故實際每單位取得價格及總取得單位數,俟基金公司公佈基金申購基準日之淨值後,另行補充公告)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Opas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與公司之關係:係為本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因Opas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所提供的Tranche A基金,符合新世紀資通(股)公司之短期投資目標及資產配置規劃,故向其申購此基金 ; 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於基金申購付款日以現金一次交付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約定事項: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價格決定方式:依基金公司公告申購日之基金淨值為據決策單位:依據新世紀資通(股)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數量:估計約14,969單位金額:US$15,000仟元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無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母公司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03年Q4個體財報中總資產之比例:1.2% 占母公司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04年Q2合併財報中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權益之比例:2.3%最近期母公司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03年Q4個體財報中營運資金=(NT$11,495,080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進行短期基金投資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7.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4年10月28日18.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4年10月28日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1)子公司新世紀資通(股)公司之營運資金(103Q4)達NT$7,499,141仟元,顯具充足資金可辦理本次取得有價證券交易。(2)新世紀資通(股)公司之子公司新勤股份有限公司(“新勤公司”)原於104年9月7日公告擬申購Opas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Tranche A US$15,000仟元,因投資策略調整,將改由新世紀資通(股)公司申購同金額之同一基金(即本案),故新勤公司將不再執行該投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