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食店熱飲燙傷顧客 懲罰性賠償首例
本案是國內首件速食店熱飲燙傷顧客,遭法院判決懲罰性賠償案例。頂呱呱總公司表示,待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再跟法務研究後續如何處理。
判決書指出,九十六年三月廿四日下午,蔡姓婦人開車到補習班接讀小學的十一歲女兒後,讓女兒到頂呱呱買雞塊套餐;店員用九十五度熱水沖泡紅茶後,沒有蓋好杯蓋,也未提醒女童,就將熱茶與雞塊裝進無警告標示的紙袋,再拿給女童。
女童提著紙袋回車上後,想把紙袋放在隔壁座位時,紙袋底部突然破掉,滾燙紅茶灑在女童左腹部及左鼠蹊部,造成腹部及大腿二度燙傷,須接受植皮整形手術。
女童父母控告頂呱呱及員工,並求償兩百五十萬元。頂呱呱辯稱,沖泡紅茶的熱水約僅八十度,許姓員工曾口頭提醒女童「小心燙」!且意外發生在車上,無法確認原因。
一審判頂呱呱勝訴,認為熱紅茶本來就會燙,原告應舉證因杯蓋沒蓋好,才害女童燙傷;二審認為店員未依頂呱呱員工作業手冊規定,沒封好杯蓋口,頂呱呱也未在商品包裝上印製注意高溫等警語,改判頂呱呱與許姓店員須連帶賠償,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就此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