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8/15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紅利每股配發現金新台幣1.5元,共計新台幣65,534,105元。4.除權(息)交易日:103/09/105.最後過戶日:103/09/1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9/12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9/168.除權(息)基準日:103/09/169.其他應敘明事項:(1) 截至民國103年8月15日止,本公司已發行流通在外股份總數為43,689,403股,股東配息率無異動。(2)現金股利於民國103年10月7日發放,委由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股務代理部以支票或匯款方式發放,匯費及支票掛號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