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將至,台灣的清明節習俗習慣吃潤餅,臺北市衛生局為保障民眾清明節食品衛生,特抽驗清明應節祭祀食品,結果發現有米濕粿類食物含不得使用的防腐劑,還有豆干絲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殘留,甚至還驗出一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超量,不合格率達14.3%。

這次臺北市衛生局抽驗的祭祀食品,是在潤餅皮專賣店,以及廟宇周邊祭祀食品販售商等地點抽驗,包括潤餅皮、豆干絲、豆芽菜、花生粉及米濕粿類食品(如紅龜粿、客家菜包)等35件,檢驗項目為防腐劑、殺菌劑、漂白劑、調味劑、著色劑及黃麴毒素。

抽驗結果共5件不符規定,包含2件米濕粿類食品分別檢出不得使用的防腐劑去水醋酸及調味劑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2件豆干(絲)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殘留、一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超量,

食品違規使用添加物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之規定,因此已處製造業者需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產品也沒入銷毀,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超量,除依法罰鍰外,業者需限期改正,期屆複抽仍不符規定,還將再處以罰鍰。

台北榮總毒物科醫師楊振昌提醒,黃麴毒素為目前已知的致癌劇毒,即使再煮沸,也無法破壞其毒性。黃麴毒素具肝毒性,長期低劑量食用,易導致肝細胞突變,造成肝癌的發生。因此提醒選購花生等穀類食品時都要注意,尤其台灣炎熱潮濕,花生等穀類儲存或運輸、販售過程環境不良,都很容易發黴產生黃麴毒素。

提醒民眾:1.選購穀、豆、乾果類食物時,要儘可能選購新鮮、製造日期最近者、包裝完整的產品,包裝若有破損或食品光澤失常,就不要購買。2.乾果、穀類、豆類、種子類食品,應以乾燥的密封罐貯存。3.食物應儘可能貯存在低溫、乾燥處。4.食物發霉,應立即丟棄,不能再食用。

另外,若在選購豆製品、潤餅皮為避免買到含漂白劑的產品,應避免選擇過白、過脆,或業者宣稱可常溫下保存長時間的產品,以減少購買到違規食品的機率。若擔心買到的食材含防腐劑及漂白劑,除在清洗時要多泡水外,在烹煮時宜打開鍋蓋,可增加防腐劑及漂白劑蒸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