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專欄                 2014/08/14

 【大成報特派員林錦坤/特稿】昨天的一則電視新聞報導指出,新北市一位民眾騎機車載狗到家附近買飲料,卻被五位員警包圍攔檢,這位民眾除了對警察的大陣仗感到恐懼以外,也不知道自己犯了哪條交通違規事項?經攔檢員警告知是機車腳踏板不得置放超重東西而違規。這位民眾在接到罰單後非常生氣也不服,認為這些警察小題大作,一個小小交通違規事件,竟然有五位員警圍上來攔檢,似乎執行公務矯枉過當。

 這則新聞看起來好像微不足道,其實是關係廣大平民百姓的權益,警察執法過當的新聞在台灣已經屢見不鮮,過去有媒體報導,中南部的農友騎機車載農具到家附近農田耕作,卻因沒帶安全帽被員警在產業道路上攔檢開單處罰,也有民眾因參加宴會被通知移走擋道車子,但上車剛啟動就被警察叫下來吹酒測,還有更惡劣的派出所員警,在午晚餐時間埋伏在餐廳附近,看到民眾從餐廳出來上車剛啟動車子,就上前進行酒測。這就是目前台灣民眾對警察的觀感。

 更有甚者,因為警察舉發酒後騎開車可以記二次嘉獎,因此,這幾年來各基層員警為了敘獎升官,似乎已將攔檢酒後開車列為第一要務,在深夜經常無故攔檢騎開車民眾,相信很多人都有此經驗。這幾年來各地警友會出現會員出走潮,樂捐款項也大不如前,此情形正反映出基層民眾對警察的不滿心聲。

 自古以來,對於各項執法方式,早有「微罪不罰」的不成文作法,對一些輕微無關公共安全的違規行為,實應以規勸代替處罰,這才是立法、執法的原意。而且台灣法律千萬條,一般平民百姓怎能一一記清?尤其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每幾年就修改一次,違規事項多如牛毛,違規處罰金額幾成倍數增加,立法執法者把人民當芻狗、升遷記獎的跳板。

 明朝抱甕老人所著的中國古典文學「今古奇觀」一書,是最能反映社會百態的好書,書中特別提到:『律如牛毛 國家必亂』。並指出:那些苛細瑣碎的律(行政處罰),是以些官吏故意搞出來的,其目的是故意讓人記不住、搞不懂,他們才好上下其手玩法舞弊。可見這種現象自古以來皆有,是國家朝代步入亂象的徵候。

 前總統李登輝對台灣的司法良窳,曾說過一句經典名言:『台灣法律千萬條 不如黃金一條』。證諸台灣法院遇到政治大咖,不是重案輕判,就是拖而不決,李前總統這席話,真是誠哉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