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高金次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局指出,於8月10日16時25分板橋分局大觀派出所巡邏警員唐等2人,在板橋區大觀路、龍興街口停等紅燈,見旁年輕男性騎士安全帽未繫妥及全身多處刺青,認有盤檢必要,示意停車受檢,騎士反駁表示:警察憑什麼攔我,不停而續行駛,最後引發爭議,引起大眾的議論。
警方表示,因見年輕男性騎士安全帽未繫妥及全身多處刺青員警旋即尾隨,並呼叫支援,行駛過浮洲橋,至篤行路大觀路口攔下盤查其身分,支援警力3人亦到場,林民仍不斷爭論為何攔他,警方告以: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8條盤查,並告知其攔查不停、手把掛飲料、橋上拿手機蒐證、安全帽未繫妥、腳踏墊載狗等均係不安全、不妥或疑有違規之行為,警方對上述之行為予以勸導,並請其載送犬隻應防止奔跑及注意安全,經查無其他不法後放行。
警方說,刺青男經員警攔查不停,警方合理懷疑有犯罪情事,即通報圍捕攔截,始有5名警力到場清查有無吸毒或酒駕情事,完全與載運犬隻無關,林男雖不斷質疑警方為何攔查,但警方仍遵守執法之分寸,對其未繫安全帽帶、手把掛飲料、載運犬隻等行為,認定屬輕微違規,故予勸導,但事後林男模糊焦點、扭曲警方之善意,將議題導向「5警阻載犬」,警方深表遺憾,特此嚴正聲明,並向動物保護人士說明警方之立場與作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