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認為陳豐義未依檔案法銷毀檔案,嚴重違法失職,去年彈劾陳豐義,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
陳豐義日前在監察院外舉行「追求真相,唾棄恃權關說」記者會,出示向監察院監委紀律委員會檢舉的檢舉書,請李復甸、馬以工說明為何去年9月特地約時間私下拜訪法務部次長陳明堂送交個案。
監察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今天開會,經過2小時討論,達成共識。
紀委會召集人程仁宏會後受訪指出,會議決議請雙方當事人於下次會議前,提出書面意見,必要時也到本會說明;至於要不要立案調查,等雙方當事人提供書面資料或陳述意見後,再研判。
李復甸受訪時重申,他行使職權,一切依法,去年8月,北檢來函要求監察院提供彈劾案所有資料,監委是依法行政。
陳豐義受訪指出,自己是以當事人身分提出檢舉,所陳情的人事時地物,都很明確,紀委會應該要有個具體結論,若會議邀請,會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