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014年1月22日電)環保署今天修正發布放流水標準,針對屠宰業、動物屍體製程食品製造業及廢棄物焚化廠及其他廢棄物處理場,增大腸桿菌群管制項目。

近來畜禽感染疾病發生頻繁,為降低畜禽感染疾病傳染風險,有效控管屠宰及具有動物化製製程事業的生物性感染風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屠宰業與具動物屍體化製製程的事業,增訂放流水標準「大腸桿菌群」管制項目。希望藉此促使事業強化消毒,降低感染風險,管制限值為20萬CFU/100ml,自發布日起施行。

環保署水質保護處提醒,上述受管制事業的放流水,需符合管制限值才可以排放,若超過管制標準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處分新台幣萬6萬元至60萬元。

水保處說明,增設加氯消毒、臭氧消毒、紫外光消毒等殺菌程序,都可有效降低大腸桿菌群,環保署後續將持續檢討其他產業放流水標準,以維護環境水體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