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有關消基會召開「油油亮亮 真能讓你閃閃動人」記者會,提及護唇膏絕大多數的產品使用不利皮膚保養的原油殘留物一事。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今(13)日再次續呼籲消費者,化粧品是使用於正常健康肌膚上的產品,使用化粧品後如有不適應立即停用並就醫診治。

護唇膏製造大多會添加礦脂(Petrolatum)、石蠟(Paraffin)等成分,而精煉石蠟安定性佳,更可用於食品及口服藥品中,請消費者毋須擔心。另近年因護唇膏功能訴求增加,漸有廠商將防曬劑,如桂皮酸鹽(Octinoate)、甲氧基肉桂酸辛酯(Ethylhexyl Methoxycinnamate)等成分添加於脣膏中,經查該等成分,歐美日等國均未禁止使用於化粧品中,而化粧品中如添加含藥化粧品防曬劑成分,皆須向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查驗登記,領有許可證後使得輸入、製造及販售。

另外有關化粧品全成分標示順序,食品藥物管理署已參酌國際間管理趨勢,納入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修法中,未來修法通過後,化粧品標示內容,將全成分應依含量順序標示及加註注意事項,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食品藥物管理署將持續關注國際間化粧品成分管理規範,若國內外有確切科學證據顯示會影響健康安全,我國將立即採取進一步管理措施,以維護消費者健康。另衛生福利部建置「全國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系統」目前也未接獲因添加上述成分,導致不良反應案例,消費者無須過度恐慌。

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消費者,化粧品製造需在一定衛生條件及設備下執行,並需於符合「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工廠內製造,始得確保產品品質與衛生安全,民眾自行調製化粧品,難以確保產品品質與使用安全,原則上不鼓勵民眾自行調製化粧品使用。

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消費者選用化粧品時應選擇標示完整,避免購買來源不明、標示不清或過期產品,且儘量挑選化粧品的成分配方及功能訴求越簡單越好,才能確保產品使用安全。使用化粧品亦應保留原外包裝或說明書,避免丟棄,以便能隨時了解產品所載相關資訊進而正確合理使用,進而保障消費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