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5日電)為永續資源循環概念,環保署將於103年中建置「生活廢棄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做為統一垃圾清運、資源回收等資料單一申報入口。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了落實物質永續循環利用及節能減碳政策方向,降低資源消耗與環境負荷,將現行「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二法整併,完成「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行政院已函送立法院審議。
資源循環利用法完成立法前,環保署依現行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每年彙整相關部會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成果並編撰年報。
經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評估核算資源回收成效計算指標「資源回收再利用率」:民國99年55.70%,100年59.38%,101年62.27%。廢管處認為,此數據已可看出逐年提升再利用成效。
為了讓各項數字於申報、審核、統計過程中得到正確數據,環保署表示,將於103年中完成建置「生活廢棄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將地方政府申報各項資料如:垃圾清運量、資源回收量、廚餘回收量、焚化廠底渣產出量、再利用量等,從先前分別向不同單位申報彙整,整合為單一申報入口。
環保署認為,新系統完成建置後,所獲得資源回收再利用各項數據資料,將能更公正客觀與真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