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立委質疑現行使用基改原料製成的醬油、沙拉油不需標示的規定過於寬鬆。衛福部食藥署今天(3日)表示,基改原料都依國際標準查驗,當時認為油類及澱粉類已經高度加工,所以不需標示。衛福部正重新檢討基改原料標示的規定,擬提高到基改原料含0.5%以上就應標示。
根據統計,台灣每年進口230萬噸黃豆,其中高達9成是基因改造黃豆,但民進黨立委黃偉哲3日舉行記者會指出,衛福部曾公告,使用基因改造的黃豆或玉米製造的醬油、沙拉油、玉米油、玉米糖漿等得免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
黃偉哲表示,中國大陸要求任何市售含基改成分的調和油都必須詳細標示,歐盟也要求所有基改食品必須標示,甚至連基改作物製成的飼料也不例外,他質疑台灣的基改食品標示管制過於寬鬆,影響消費者知的權利。
衛福部食藥署簡任技正王慧英表示,當時認為油類及澱粉類是高度加工的製品,已經去除含基因改造的部分,所以才參考日本的規定,未強迫標示。她說:『(原音)當時規定得豁免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字樣,主要是基於因為它經過高度的加工,已經去除掉蛋白質或含基因轉質的DNA片段,所以當時是參考日本的規定來制訂。』
王慧英表示,台灣僅核准開放黃豆與玉米2種基改產品,是全世界最嚴格的標準,且事前須經查驗登記及逐案審查,取得許可證產品的安全性等同一般食品。
但王慧英也指出,衛福部正參考先進國家做法,並評估實際執行面,檢討現行基改原料標示的規定,要將5%以上應標示降低到0.9%,目前已進入行政程序,最快明年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