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11/272.公司名稱:新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2版6.報導內容:明年持續在手機電池產品放大出貨表現,預估2014年出貨量上看2,600萬顆,挹注營收達5至10%。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上述有關本公司明年之營收及出貨量預估係屬媒體記者及法人自行推估,實際預估數字請依公告之數字為準。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