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李宇欣/台北報導〕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每年9月9日為國民體育日,各地方政府的公共運動設施將免費開放一天。
提案的民進黨立委何欣純表示,我國對體育運動不夠重視,全民健身運動也不夠普及,必須從政府制度面改革,明訂每年9月9日為國民體育日,鼓勵民眾參與各種健身活動。
她說,未來每年國民體育日當天,各地方政府將免費開放公共運動設施,並鼓勵其他私人各類運動設施免費開放。此外,為落實我國體育教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五專前3年,應保證學生在正式體育課程以外,每週體育活動至少150分鐘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