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臨時會日期:102/11/222.重要決議事項:一、討論及選舉事項(一)通過「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訂案。(二)通過「股東會議事運作管理作業」部份條文修訂案。(三)通過「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式」部份條文修訂案。(四)通過「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式」部份條文修訂案。(五)通過「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式」部份條文修訂案。(六)通過本公司董事改選案。(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