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二)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合併普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情形報告。
(四)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s)之「可分配盈餘調整情形及提列特別盈餘公
積數額」報告。
(五)修訂本公司繼受原普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五及九十六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
發行及認股辦法」報告。
(六)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一○一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二)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一)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三)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四)本公司董事全面改選案。
(五)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1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宜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二)本公司訂於民國102年4月3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
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4月15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函件寄達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三)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所在地
(地址:台北市11492瑞光路513巷22弄5號3樓;電話:02-87971108)
(四)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並參與該議案之討論。
(五)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二、受理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相關事宜
(一)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三席,股東提名
人數不得超過應選名額。
(二)本公司訂於民國102年4月3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獨立董事
候選人之提名,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4月15日下午5時前檢附被提
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
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函件寄達(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
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三)受理提名處所:本公司所在地
(地址:台北市11492瑞光路513巷22弄5號3樓;電話:02-87971108)三、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股票滿
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
如未收到之股東,請逕向「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
023999)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