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張菁雅、蔡淑媛/台中報導〕萬和宮重陽敬老禮金受限個資法而無法發放,消息傳出後,地方一片譁然。議員認為市府把個資法規定無限上綱,民眾未蒙其利先受其害。至於市府建議與公所合作,萬和宮指出,董監事親自把禮金送到長者手中,代表媽祖的祝福,意義不同。
萬和宮每年均致贈南屯區九十歲以上老人敬老禮金,每人三千二百元,並由南屯區公所提供老人名冊,因個人資料保護法今年十月一日上路,南屯區公所表示依法不能提供名冊,以致萬和宮今年敬老禮金發不出去。
議員張耀中表示,他每年均送給金婚、鑽石婚、白金婚夫妻一副中堂,今年也碰到公所拒絕提供名冊,他想問市府:「民代、萬和宮有這麼壞嗎?」他認為,市府不應把個資法規定無限上綱,連公益活動都不肯提供名冊,根本是迂腐、不知變通,他要求市府立即召開跨局處會議,針對可以提供名冊的對象訂出一套標準。
市長胡志強則表示,東區樂成宮今年已發放敬老禮金,南屯區萬和宮卻無法順利發放,他已指示市府社會局了解,找出統一的作法。
胡志強說,個資法不能隨便洩漏民眾資料,但是如果得到當事人同意,應該就能提供,市府或許能用簡訊或明信片徵求當事人是否同意;至於區公所也提出與廟方合辦,但是為什麼也辦不成,要進一步了解。
萬和宮董事長蕭清杰指出,萬和宮向來發放作法,是由董監事一一把敬老禮金送到老人手中,一方面表示敬意,另一方面代表媽祖祝賀老人平安,而樂成宮是透過公所通知老人到廟裡領取,九十歲以上老人出門不容易,如果由子女代領,又擔心禮金不會送到老人手中;況且法務部也認為可以提供名冊,公所只須限定名冊僅能用於發放敬老禮金,不應拒絕提供。
南屯區永定里內有八位九十歲以上老人,里長黃安盛說,如果萬和宮與公所合作,公所是派人送到老人家中或請老人到公所、里辦公處領取,兩者對老人的感受與方便性有很大差別,公所可以做到像萬和宮一樣親送到老人手中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