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特偵組追查林益世案金錢流向,意外查出林母沈若蘭替某工程公司擔任連帶保證人,積欠銀行債務高達台幣七千三百萬元,不僅把存款藏在女兒帳戶內,還擔心月退休金、三節獎金與公務員十八%優惠存款遭查扣,改轉存在兒子林益世的帳戶,要求不知情承辦員以發放現金支票等方式隱匿財產,至少隱匿了六百六十一萬五千五百八十七元。

向銀行哭窮 存款藏子女帳戶

沈若蘭把錢藏起來後向銀行哭窮,特偵組查出沈若蘭隱匿財產,將證據攤在債權銀行台灣中小企銀主管面前,該主管傻眼,特偵組檢察官提醒「要不要提告?」該主管回說:「當然要提告!怎麼可能不告。」檢方因此一併依損害債權罪嫌將沈女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沈若蘭積欠台灣中小企銀七千三百六十五萬零六百零三元,法院查扣她台銀、土銀、第一銀行與鳳山信用合作社帳戶與變賣她股票後,僅扣得五十萬二千六百五十八元,但沈若蘭卻以法院扣走她台銀帳戶優惠存款十七萬二千七百四十七元,使得她無以維生為由,向法院聲明異議,暗地卻把一百六十九萬七千六百零六元存款藏在女兒林憶珊一銀帳戶內。

涉隱匿金額 至少六百六十萬

沈若蘭從高雄鳳山大東國小退休後,月退休金每半年可領取二十三萬餘元,三節、年終合計可領得六萬一千二百四十一元,還享有存款利率十八%,她擔心遭法院查扣,九十二年間要求發放月退休金的高雄縣政府,把退休金轉存至林益世帳戶;九十三年起又要求發放退休金的承辦人發放現金支票,合計從九十二年一月至一百年五月共隱匿存款四百九十一萬七千九百八十一元。

沈若蘭為確保存款不被發現,將三百萬元退休金連同林益世九十九年四到六月間收到陳啟祥的賄款,囑咐媳婦彭愛佳藏在保險箱內,一百年五月間再將餘款三百萬元(包括月退休金所餘一百九十一萬七千九百八十一元及其他來源不明財產一百零八萬二千零一十九元)與林益世交付的來源不明三百萬元交付她的弟弟沈煥瑤,藏在沈煥瑤開立在高雄銀行的保險箱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