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謝曉菁

屋頂太陽光電設置新制於8月1日正式上路,規定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的建築物,應依法設置一定容量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不過,在新制施行前一日(7月31日),政府宣布調整適用範圍,住宅類建築暫不納入,廠辦及商業用途等建築物則仍依規定辦理。

《住展雜誌》早在今年6月報導指出,屋頂太陽光電新制推動能源轉型的方向值得肯定,但若配套措施未臻完善,恐因建築成本、設備維護、安全管理及後續權責等問題,引發市場反彈。如今,政府於新制正式上路前夕宣布調整適用範圍,住宅類建築暫緩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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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雜誌》當時點出,光電新制除增加建築成本外,設備後續的日常維護、清潔保養、設備衰退、逆變器更換、颱風災損及保險責任等,均涉及長期管理機制,若缺乏完善配套,不僅影響建築物管理,也容易引發民眾及產業界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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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住宅類建築已暫緩納入光電新制適用範圍,後續將待管理機制及相關配套更加完備後,再研議推動方式。示意圖/pexels

根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原規定新建、增建或改建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建築物,原則上應設置一定容量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以提升再生能源使用及綠電占比。

目前,住宅類建築已暫緩納入新制適用範圍,後續將待管理機制及相關配套更加完備後,再研議推動方式;至於廠辦及商業用途等符合規定的新建建築物,仍須依規定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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