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即俗稱的「黨政軍條款」,從持有1股都不行,修法放寬至持股上限1%。但學者認為,台灣政府、政黨介入媒體早已不需要透過黨政軍條款解禁股權,只要作一些動作、使個眼色、通個電話就可以達成,「不用黨政軍,反正媒體都友軍」,這種政媒共生現象迄今越來越氾濫。

立法院為了廣電三法各自角力。(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黨政操控媒體自有「潛規則」 藍替綠營解套動機不明
政治大學傳播學院退休教授鄭自隆,在「鉅聞天下」專欄表示,「黨政軍退出媒體早已崩解中,誰還會在乎1%?」鄭說,黨政軍退出媒體是2000年總統大選陳水扁的政見之一,但須形諸法律文字,才能有所適從,後來《廣播電視法》「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民營廣播或電視事業、系統經營者」,法條關注「所有權(ownership)的掌控」。但他指出,但台灣政府、政黨介入媒體顯然不必要掌控股權,作一些動作、使個眼色、通個電話就可以達成。
馬英九時代,透過公視董事名額的擴充,就幹掉民進黨支持的董事長。蔡英文時代,撤掉中天執照,留下的52頻道空位,NCC主委卻公然說,要給公廣媒體(華視)一個機會;而公視董事長位置,當時行政院長蘇貞昌也找來尚未有董事候選人資格的學者,要他承擔;賴清德時代,公視董事由綠營全面欽點,然後藍營封殺,現在就僵在那邊,不知如何是好;這只是見諸媒體的動作,私底下怎麼喬,應該會更多,如談話性節目議題設定,由政黨下指令,「黨政軍退出媒體」崩解中,誰執政誰就甩一邊,藍綠皆然。

蔡英文時代撤掉中天執照,中天新聞台退出52頻道。(資料照片)
鄭自隆說,媒體所有權1%的解套,當然有現實困擾的解套,媒體股票上市,若被政府基金買到,就形成違法,當然並不合理,但即使要提要修,也應該由執政的綠營立委主導,執政的困擾,當然由執政黨解決;但這次操盤連署的立委,清一色是藍營,有17位國民黨,及1位無黨籍,傾全黨之力幫民進黨解套,套一句不雅的話是不是「狗咬耗子」,多管閒事不知有何目的?
放寬黨政軍條款是雙面刃 引進資金活水更要防「政媒巨獸」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卸任委員、台大新聞所教授林麗雲指出,媒體產業不景氣,亟需資金活水扶植振興,黨政軍條款朝放寬趨勢,可讓媒體產業交易,不被惡意阻擋,但要做到公開透明、揭露相關事項,及節制不當使用、不能干預新聞內容。

台大新聞所教授林麗雲表示,黨政軍條款朝放寬趨勢,可讓媒體產業交易,不被惡意阻擋,但要做到公開透明、不能干預新聞內容。(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她舉例,如歐盟2024年5月生效的《歐洲媒體自由法》(European Media Freedom Act, EMFA)中,有「透明度要求」,即強制媒體揭露其所有權結構,並要公開從國家廣告與政府補助中獲取的收益金額,讓公眾了解資金來源,旨在保護歐盟境內的媒體多元性、新聞獨立性,並防範政治與商業不當干預。
但她提醒,現在要注意的是,政治人物是否有實質掌控媒體之情事,或媒體大亨是否介入政治。因台灣新聞頻道市場過度競爭,使新聞台仰賴業配、置入及政府標案,甚至逐步形成「政媒共生集團」,透過政治與媒體影響力,除開發土地牟利,也介入政治人事與政策,已成為台灣社會民主重大威脅。
她認為,由於政媒集團化,使新聞報導不公及過度政治立場化,新聞頻道逐漸失去公信力和社會影響力,媒體成為政治部門的輿論宣傳工具,也導致新聞頻道信任度降低,逐漸難以與網路的多元立場及百花齊放競爭,此亦為民主危機。(責任編輯:殷偵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