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文吉/台中報導

「美業合規研討會」在弘光科大國際會議廳舉辦,座無虛席。「美業合規研討會」在弘光科大國際會議廳舉辦,座無虛席。


面對今年7月1日全面上路的化妝品產品資訊檔案(PIF)新制,許多美業從業者因網路傳言深感焦慮。為此,弘光科技大學化妝品應用系攜手TACC台灣美業共進協會及化妝品怪獸俱樂部,日前舉辦「美業合規研討會」。法規專家袁明禎老師現場將業者提出的151個實務難題,精準收斂成產品合規、廣告素材、服務邊界與稽查責任四大主線,逐一對應法規條文解惑,幫助第一線美業人員分清權責,在合規下安心使用及販售產品。

擁有妝品與法律雙專長的化妝品怪獸俱樂部創辦人袁明禎為與會者解惑釋疑。

擁有妝品與法律雙專長的化妝品怪獸俱樂部創辦人袁明禎為與會者解惑釋疑。

妝品系系主任黃文盈表示,《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要求業者7月起,必須完成產品資訊檔案(簡稱PIF),美業協會告知網路上最近充斥PIF相關似是而非文章,造成從業會員焦慮,因此,特別在學校國際會議廳辦理「美業合規研討會」,邀請擁有妝品與法律雙專長的化妝品怪獸俱樂部創辦人袁明禎,為與會者解惑釋疑,了解如何在符合法規之下,安心使用及販售合法產品。研討會舉辦當天,國際會議廳250個座位座無虛席,可見業界對合規作法求知若渴。

袁明禎指出,他把協會調查來自會員的151個問題攤開來檢視分析,可以收斂成產品合規、廣告素材、服務邊界、稽查責任四條主線,也剛好對應法規四個章節。在產品合規上,要注意這瓶產品從進貨開始,有沒有登錄、有沒有PIF、標示對不對,美業從台灣廠商及進口代理商那邊進貨的產品,產品登錄、完成PIF是屬於製造及輸入業者的責任,但如果業者自行在網路購買國外產品且拿來販售,就得負責上述相關責任;另外,很重要的是標示並必須用繁體中文字標示,不能用簡體中文。

在使用廣告素材上,不管是貼文文字、限時動態、前後對比照,只要有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就落入《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紅線。袁明禎進一步解說,在服務邊界方面,美容師、美甲師、紋繡師在服務現場做的事,什麼時候是化粧品範疇,什麼時候已踩進醫療行為,簡單的方法可去對應《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3條化粧品的定義:指施於人體外部、牙齒或口腔黏膜,用以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改善體味、修飾容貌或清潔身體之製劑。若非醫事人員從事醫療業務將以違反相關醫事法規論處。

袁明禎表示,稽查責任對應的則是《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3條:主管機關得派員進入化粧品業者之處所,抽查其設施、產品資訊檔案、產品供應來源與流向資料、相關紀錄及文件等資料,或抽樣檢驗化粧品或其使用之原料,化粧品業者應予配合,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官員必須依法行政,如果從業人員了解法條,分清楚登錄、PIF、標示責任歸屬,就可以說明清楚權責。

前來參加研討會的美容師及美業從業人員,各個聚精會神聆聽。他們說,現在資訊流通快速,站在第一線提供顧客服務及販售產品,如果不及時更新法規新知,真的會被考倒,袁老師把大家碰到的問題分門別類彙整,對應法規條文清楚解說,還貼心地提供講義,真的超佛心,收獲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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