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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聞記者 李堂安/ 高雄 報導】高雄檢警破獲一起跨國走私毒品案件,販毒集團企圖透過高雄小港機場走私俗稱「喪屍煙彈」成分的第一級毒品依托咪酯原料,市值高達75億元,重量達303公斤。檢警掌握情資後,早一步將毒品原料偷天換日,以麵粉取代,並在高雄左營區埋伏,成功逮捕前來取貨的車手。

案件起於2025年1月,跨國運毒集團將12個圓桶夾藏依托咪酯原料,透過空運方式運抵高雄小港機場倉庫。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二大隊會同海關執行查驗時,當場查獲這批毒品原料。

為避免僅查獲毒品卻讓幕後集團逃逸,檢警隨即展開追查,並採取「掉包」策略,將12桶毒品原料全部取出,改裝入麵粉後維持原包裝,持續監控後續接貨行動,企圖一舉瓦解販毒網絡。

檢警調查發現,陳姓男子(已因運毒罪判刑13年6個月)依照集團指示,將這批「麵粉桶」載往高雄市左營區菜公路一處名為「空軍一號邊疆站」的場所卸貨。隨後集團成員啟動接貨計畫,由曾姓男子擔任車手頭,並以數萬元報酬招募王姓、莊姓及凃姓男子等人前往搬運。

當時凃姓男子等人分乘3輛高價車輛,於深夜抵達現場,依照指示將12桶重物搬上車輛,準備離開時,早已埋伏在周邊的大批警力立即出動,當場壓制逮捕所有涉案人員。

落網後,凃男等人才發現自己費盡心力搬運的竟是被警方調包的麵粉桶,仍無法改變其參與運毒計畫的犯罪事實。

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該集團企圖運輸的依托咪酯原料重達303公斤,若成功流入市面,恐對社會治安及民眾健康造成重大危害。法院審酌凃男參與運毒未遂犯行,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4個月。

凃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主張自己搬運的實際上是麵粉,並非毒品,不應成立運毒罪。不過,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凃男參與搬運行為係基於集團運毒計畫,且犯罪未遂仍具有刑責,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檢警表示,近年依托咪酯被不法分子添加於電子煙彈中,形成俗稱「喪屍煙彈」的新型毒品,危害青少年及社會安全,將持續追查幕後犯罪組織,強化毒品查緝工作。(照片/記者 李堂安 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