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前消防局長李明峯去年12月突閃辭,當時外傳是因家中高齡長輩身體出狀況,因此向台南市長黃偉哲提出辭呈。但他隨後被爆出在局長任內涉貪,短短1年多不法獲利480萬元,他與楊姓女友人各拿160萬元。李明峯及楊女遭羈押禁見,台南地檢署今天(10日)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中「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將李明峯及楊女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指出,李明峯任內利用職務之便,積極推廣民間捐贈的消防用車輛裝設「高壓細水霧機組」,雖打著防災口號,背後卻交代楊女及曾姓消防業者,與捐贈者接洽安裝,再從中收取回扣。從2023年到2024年7月底,不法獲利達480萬元,李明峯與楊女各拿160萬元。
檢方掌握,曾姓業者將160萬元分成3次交付給李明峯,都是用公務車開到消防局後方超商,並在車上交付。南檢去年12月24日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到消防局調取資料,並搜索8處、傳訊10人,12月25日凌晨逮捕李明峯與楊女,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台南地檢今天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中「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將李明峯及楊女提起公訴。曾姓業者則獲緩起訴處分,6個月內須向國庫繳交100萬元,並參加法治教育。(責任編輯:王晨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