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長林佳龍今天(14日)接受前總統陳水扁廣播節目專訪時,談及民進黨高雄市長初選時表示,林岱樺依照黨內規範與法律程序,本就享有參選權利,外界不宜在尚未釐清前就先行定調或貼標籤,更不該「未審先判」。林佳龍也以「風箏」作比喻,呼籲外界不要讓候選人與支持者之間的連結被過度的揣測與爭議切斷。

 

林佳龍身為民進黨正國會的領導人物,10月底曾在社群平台發文,表態支持同屬正國會、並捲入涉嫌詐領助理費爭議的林岱樺參選高雄市長。由於林佳龍目前具備政務官身分,相關發言引發外界關注與討論,也出現質疑其角色分際的聲音,成為輿論焦點之一。

 

林佳龍今天接受前總統陳水扁的廣播訪問,提到林岱樺,林岱樺依法依規,享有完整且正當的參選權利,這是民主制度所保障的基本權利,不應被剝奪。他也提到,自己與林岱樺都曾擔任立委,2009年兩人同樣獲民進黨提名參選縣市長,但因後來縣市合併,高雄縣長選舉取消,林岱樺的提名也隨之中止。

 

林佳龍表示,自己對林岱樺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出發點仍是基於對民主制度的信念,從制度面、就事論事來看。他指出,立法委員屬於國會議員,其助理費的性質需回到法律規範來討論,依據《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國家依法為每位立委編列助理費及辦公預算,這與一般縣市議員的制度設計並不相同。

 

他指出,當前圍繞助理費的爭議,姑且先不討論制度本身是否完善,更關鍵的是必須回到個案本身,檢視當事人是否涉及貪瀆行為。他強調,林岱樺在調查結果尚未出爐前就承受「未審先判」的壓力,這樣的情況其實任何人都有可能遇到,並點名陳水扁、馬英九都曾受國務機要費之苦。

 

林佳龍認為,社會大眾應抱持同理心,同時堅守法治精神,看待此事也必須回到實質問題本身,是否適用所謂的「大水庫理論」,關鍵仍在於「有沒有貪汙?這些錢是否進了她自己的口袋?」相關事實都有待釐清,不應在司法尚未定案前就先行定罪。

 

他也從黨內角度指出,民進黨的同志應思考如何給予當事人支持與溫暖,「不要讓風箏斷線」,因為林岱樺本身也擁有不少支持者,應讓他們感受到完整、公平的黨內初選程序,最終不論輸贏都能「照品照行、依約行事」,這才是從大局與整體利益出發的思考方式。

 

陳水扁則表示,民意代表的助理費與公務人員的特別費,長期以來本就是制度與歷史因素交織下形成的「共業」,關鍵在於社會是否願意正視問題、共同面對並加以處理;對於林佳龍所提出的相關分析與看法,他也表達完全認同。(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