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教福建華僑大學的張立齊,出示2024年1月1日領到的「台灣居民定居證」,當時是首位在福建領到定居證的台灣民眾,被大陸官方做為樣板宣傳。

【記者 丁倩/台北 報導】大陸委員會今(5)日公布最新個案,有台灣民眾因申請並取得中國大陸核發的「定居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遭撤銷台灣身分。該案成為陸委會依新令釋實際執行的首例。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在下午例行記者會指出,當事人台灣民眾張立齊目前任職於福建華僑大學,並於2024年1月1日自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領取中共「定居證」。依據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台灣人民不得申請具有中國大陸戶籍性質的身份證明文件,否則將註銷其台灣國民身分。

梁文傑說明,張立齊的行為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3,因此陸委會依法撤銷其台灣身分。未來若張立齊欲再入境台灣,必須依兩岸條例規定提出申請,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方可入境。

梁文傑也呼籲國人務必了解兩岸身份法規的界線,特別是在對岸任職、求學或經商時,切勿輕忽申請中共各類身分文件可能帶來的法律後果。政府將持續依法處理相關個案,維護國家法制與身份制度的穩定與安全。(圖/翻攝中國國家移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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