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沈佑諳/台中 報導】專案教師處於勞基法灰色地帶,大專院校續聘與否生殺大權在握,教師無保障處於不利地位。
專案教師黎東碩遭弘光科技大學不續聘,自認教學服務達標,無端不續聘對弘光提告,台中地方法院判決110年勞訴字第45號出爐,認定弘光科大違法,應對黎東碩復職,並支付違法解雇迄今的全數薪資。
弘光科大則立即提出上訴,並發佈新聞指出,針對高教工會與黎姓前教師記者會之說明稿,本校教師之聘任皆依相關辦法辦理,本案黎姓前技術教師案件已進入上訴程序,尚未定讞,交由司法公正審理,本校不宜置評。
(圖片翻攝網絡示意圖)
【更多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