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版「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於今年一月提出,已送進立法院等待審議,為維護民眾健康,臺北市衛生局搶先制定「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全面禁止電子煙及加熱煙等新興菸品,預計 3 月下旬就會公布細則並實施。
電子煙、加熱菸等新型菸品充斥,立法院將在本會期討論修正「菸害防制法」最新版本,擬定禁止電子煙、加熱菸,目前全台有 11 個縣市訂定自治條例,以不同程度禁止新興菸品。臺北市與新北市更是「雙禁」,禁止電子菸及加熱菸。根據臺北市制定的「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未滿 18 歲者不得使用菸品,且任何人皆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新興菸品,違者最高可處 5 萬元罰鍰;禁菸場所使用新興菸品者,可處 2 千至 1 萬元新台幣,預計 3 月下旬公布實施。
臺北市衛生局局長黃世傑表示,世界衛生組織 WHO 已發表聲明,任何形式菸品,均對人體產生危害,近年來有許多業者常以「減害」、「可幫助戒菸」等資訊誤導民眾,事實上電子煙油含有許多有害物質,容易引起肺部發炎、過敏、氣喘、提升心肌梗塞等風險,目前已知有超過 1.5 萬種添加物,國外已發生多起使用電子煙後出現急性肺傷害甚至死亡案例。臺北市衛生局結合衛生福利部提供戒菸治療、戒菸衛教、戒菸專線等多元便利戒菸管道,歡迎吸菸民眾多加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