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圖/翻攝維基百科)

 

優傳媒記者胡智凱/台北報導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27日表示不排除要實施《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究竟是警告還是為政策鋪陳?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持續鼓吹實施;且行政會議是由林鄭一手掌控,實施緊急法僅在她的一念之間。而泛民派的大律師桑普則警告,林鄭確實可能實施緊急法,但若真的做下去,恐怕就是「大攬炒」(一起死)。

根據《緊急法》的規定,只要特首跟行政會議決議,認定香港已經處於緊急情況,就可以實施《緊急法》,從而可以繞過立法權,由行政權逕自制定任何法律。

對於呼籲實施《緊急法》,最早就是由現任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所提出;更重要的是,依照香港制度,特首林鄭月娥就是行政會議主席,且行政會議的成員均是由特首自行任命。換言之,除了湯家驊必定投下同意票之外,其餘行政會議成員,在林鄭的指揮下,莫敢不從;因此要不要實施,就在林鄭的一念之間。

對此,湯家驊持續鼓吹要趕緊實施《緊急法》,認為這可以延長警方對示威者的拘留期限,讓警方有更多時間進行搜證及訊問;同時,也可以限制市民不准在特定地方示威,例如機場、港鐵站,有助於恢復香港的交通秩序。因此他相信引用《緊急法》不會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對一般市民的影響也較小,僅只是針對少數激烈的示威者而已。

然而,香港泛民派人士則有不同見解。香港大律師桑普指出,從林鄭在記者會上的答話來看,認為林鄭確實有可能實施《緊急法》,已為這個行動預留餘地,但仍必須要慎重考慮後果。

他認為,一旦實施下去,所謂的「公眾利益」將由特首跟行政會議所定義,而採取的手段最嚴重是可以到「終身監禁」,並且從海港、空港到公路、鐵路,全面被政府管制,將嚴重破壞香港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進而引發更激烈的對立,屆時將會是「大攬炒」(一起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