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190524 09:11:24)財政部指出,依據最高法院所發布之新聞稿,財政部與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新金控)間確認契約關係存在等事件,業經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329號判決廢棄原判決關於確認兩造間契約關係存在及該訴訟費用部分,發回臺灣高等法院。對此判決,財政部表示尊重。

財政部表示,該部一向主張兩造之間並無所謂契約關係存在。縱使台新金控主張兩造之間存在契約關係,但此次最高法院判決認定財政部支持台新金控取得經營權之時間是否已逾合理範圍,造成股份與表決權長期分離,對公司治理不利,而其仍應受其拘束,是否有違公序良俗?非無探求之餘地等理由,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對此,財政部表示感謝。

財政部表示,將本於公股管理立場,持續努力,以維護全體納稅義務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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