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法官審理台北市政府及男同志祁家威所提出的有關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釋憲案,司法院今天(24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將訂於5月24日下午4時公布解釋。

司法院大法官在3月24日召開憲法法庭,針對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的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並在庭末諭知辯論終結後1個月內指定日期公布解釋。依釋憲時程,今天是公布指定日期的最後期限,大法官決定將於5月24日公布同婚合憲或違憲的解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