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油脂公司使用過期原料製作乳瑪琳等產品,桃園市衛生局表示,13日已約談遠東油脂負責人,全面考量該公司應受的責難程度、事件所產生的影響、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與及該公司的資力後,決定依食安法開罰新台幣240萬元,並追討販售相關產品的不法所得粗估約800萬至900萬,總共上千萬元做為懲罰性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