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8日)審查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草案」及「鐵道局組織法草案」,將整併「國道新建工程局」、「高速鐵路工程局」及「高速鐵路工程局」3個臨時機關。不過由於這些機關多半是臨時的「派用人員」,整併後,直接變成公務員,薪資將較同階公務員高。為此,立委要求,整併後的敘薪須「同工同酬」,否則不會同意法案過關。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與交通委員會8日聯席審查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草案」及「鐵道局組織法草案」,未來除了高公局將從「交通資位制」轉為「簡薦委制」,3個臨時機關也將進行整併,包括國工局將併入高公局,高鐵局和鐵工局也將合併為鐵道局。
不過由於這3個臨時機關當初招聘人員時,就已聲明,機關隨時可能會裁撤,因此聘用的人員都是屬於臨時性的「派用人員」,但為了國家需要這些專業人員,因此也給予較同階公務員更高的薪資,部分人員敘薪甚至高出新台幣1萬多元。
為此,立委葉宜津強烈要求,這些派用人員整併後的敘薪,不得高於同階正式公務人員,否則對經過國家考試的正式公務員不公平。葉宜津說:『(原音)現在整併了,這些派用人員呢,他等同公務員了,可是整併進來以後,變成同工不同酬,這點我沒有辦法接受,這對整個文官體制來講,是不行的。敘薪呢,不能讓派用人員合併了以後的敘薪,比正式體制內的公務人員薪水還高(新台幣)1萬多元。所以,我必須要做一個決議,就是不得高於同階的正式公務人員,同工同酬。』
葉宜津強調,除非整併後的敘薪可以「同工同酬」,否則她不會同意整併法案過關。此外,她也要求交通部必須事先訂出公平升遷的制度,以防整併後,資深的派用人員與年輕新進的公務員搶位,衍生「世代正義」的問題。對此,人事總處允諾,朝此方向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