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涉及電信詐騙遭韓國警方逮捕的2名台灣女子,傳出恐因台韓間沒有引渡協定,這2女必須在韓國服刑完畢才可回台,最重恐被判無期徒刑。對此,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今天(6日)表示,韓國的詐欺罪並無外傳的無期徒刑那麼重,但犯案詳情還需了解,現在也有「跨國移交受刑人法」,可透過相關機制,申請回台服刑,但還須經台韓兩邊法院裁定。

日前2名台灣女子赴韓旅遊驚傳失聯,家屬焦急報案協尋,經外交部查詢後證實,這2人竟是因涉及電信詐騙,在南韓當地遭到警方逮捕。

有媒體報導指出,因台韓間沒有引渡協定,這2女必須在南韓服完刑期才可回台,最重可判無期徒刑。對此,法務部次長陳明堂6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受訪時表示,韓國的詐欺罪應該不至於會判無期徒刑,但詳細詐騙的案情還需進一步了解,再請家屬做後續處理,台灣政府會請南韓政府保障這2名女子的權益。陳明堂說:『(原音)單純的詐騙韓國?還是有韓國以外?其他大陸的等等?第一關是要先保障他們合法的訴訟權益。第二個先了解案情,提供家屬了解跟協助。至於刑度的輕重如如何,我們特別去了解以後請家屬是不是請辯護人?後續動作再說。』

外傳過去曾有300名詐騙犯在韓服刑,但陳明堂說,據他所知並沒有這麼多,確實數字還需再查證統。陳明堂並說,過去日韓關係比較友善,會將當地嫌犯服完刑就會送回台灣;而現在也有「跨國移交受刑人法」,在未執行完畢前,可透過相關機制送回台灣服刑。至於需不需要這麼做,還要經過台韓兩邊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