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司法資源得以合理有效運用,以提升審判效能,司法院日前召開第二次「提升審判效能(合理減輕刑事法官工作負擔)諮詢會議」,邀請審、檢、辯、學及相關團體代表,研討將來審判程序以法庭錄音錄影直接替代審判筆錄記載的可能性。

司法院今天(15日)發出新聞稿指出,考量刑事審判程序已落實全程錄音,且法庭錄音、錄影之技術與設備日臻完備,如能於訴訟程序中善加運用,直接以錄音、錄影記錄審判程序中訊問與陳述之具體內容,應可解決目前審判實務中常見法庭活動參與者過度關注筆錄記載,而不能專注投入於法庭活動的問題,進而提高審判程序之順暢及效率,並在實質意義上真正落實公判中心、直接審理與言詞審理之原則。司法院乃提出此項修法議題,並由主管之刑事廳提出相關之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

司法院指出,參與會議的審、檢、辯、學各界代表多肯定司法院這次提出的修法方向,也針對新法實施後可能會產生操作上的疑難與問題,提供具體建議,特別就有關如何完善修正條文及建立配套措施,提出許多深入見解供主管之刑事廳參考,而這些寶貴的意見,均將列為司法院進一步研擬相關制度之重要參考。

司法院說,預計於本年3月下旬召開第3次會議,除將繼續討論此議題外,也將納入簡化裁判書類製作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