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模抗稅成功!凱渥名模林若亞不滿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不讓她扣除工作時支出的必要費用,提起行政訴訟,承審法官錢建榮替她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做出釋字第七四五號解釋,認定國稅局不准薪資所得者列舉扣除的法令違憲,要求主管機關須在兩年內檢討修正。
不過,一般受薪階級可列舉扣除的費用應該不多,恐怕很難因此受惠,財政部官員認為,主要還是高所得者又多了減稅機會。
林若亞昨晚透過經紀人陳秀卿回應,事隔多年突然有這麼一個意外的驚喜,覺得很開心,很感謝大法官及法院可以做出公正明智的判決。~自由時報2017年 2月9 日頭版頭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