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雲林縣報導】
春節將屆,雲林縣政府李進勇縣長於23日帶領縣府團隊執行春節食品稽查專案,期讓民眾在歲末新春之際,安心消費放心購。
春節將屆,雲林縣衛生局為使民眾安心採購年節食品,啟動「106年春節食品稽查專案」計畫,為因應2017臺灣燈會在雲林即將登場,自去年12月同時針對各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等販售場所及雲林縣政府規劃之十大趣味旅程沿線美食業者展開稽查及抽驗行動,以確保民眾在節慶歡樂賞燈之時,也能安心消費放心購買。
23日由李進勇縣長親自帶領縣府團隊針對轄內賣場執行春節食品稽查行動,讓民眾在歲末新春之際,安心採購年貨,達到「呷安全.找雲林」目的。現場衛生局配製簡易試劑(過氧化氫、皂黃試劑)供民眾索取並提供各200份試劑,可逕向縣衛生局檢驗科 (服務電話:05-5330556) 及各鄉鎮市衛生所索取。
為維護民眾對食品衛生與健康,雲林縣衛生局自去年12月起至餐廳、超市、南北貨、傳統市場、食品製造業者所製造販賣之年菜、香腸、臘肉、年糕蘿蔔糕、豆製品、火鍋料、瓜子、椰果、花生糖、糖果、果凍、鳳梨酥、蛋品類等年節食品進行稽查抽驗,年菜、年節食品製造業者及販售業者計稽查輔導21家次,並抽驗80件產品,檢驗防腐劑、保色劑、色素、漂白劑、殺菌劑、調味劑及動物用藥等項目,檢驗結果均符合規範。
另外,亦針對各大販售場所之衛生、冷藏、冷凍溫度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核及檢查食品標示,共查核業者70家次,937件產品,其中3件食品標示不符規定,已移送轄管衛生單位依法處辦。
雲林縣衛生局長吳昭軍呼籲民眾購買年節食品時,把握「三不原則」,不買標示不清、不買色澤過於鮮豔、不買來源不明的食品,儘量選擇完整包裝的食品,並注意產品包裝之品名、內容物、食品添加物名稱、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及製造廠商等,避免挑選色澤過於鮮豔、有刺鼻味、非自然原味之產品;購買後儘早食用完畢,未食用完應妥善保存,以確保產品新鮮及食用安全,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雲林縣衛生局食品衛生科專線:05-5339730洽詢。(記者張秦華翻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