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跨監理單位的業務問題,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以幽默口吻回應,指出金管會層級確實不足,也希望將此事的監理權移交至行政院、蔡總統。但此事仍須回歸到,金融業因涉及民眾的權利義務,屬於高度監理的行業,有其歷史因素。不過他也強調,草案是經過政府各部會開會討論所研擬,若涉及其他部會監管的業務,金管會會盡最大努力做跨部會協調。
至於業者關心的審查機制,鄭貞茂解釋,金管會所指的審查,是為了確保在實驗中,不會有洗錢等潛在的風險、危機,因此,對業者來說,應不會造成太大障礙。
有關業者憂心,在實驗期間享有法規豁免,但在正式營運後,將回歸到現行金融法規的規範,可能有調適問題。對此,金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邱淑貞會後表示,收到實驗計畫的時候,金管會就可以預知哪些法規需要調整,且會做通案性考量。
而在延長實驗期限方面,邱淑貞認為,草案條文所擬定的實驗期最長可達9個月,已比其他國家規範來得長,且國外的經驗是,業者在創意已具雛形後,才申請實驗,因此實驗期不會拉得那麼長,否則可能造成資源浪費,對保障消費者權益也增添不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