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敬斌表示,新北市迄今共有275件都市更新申請案件,其中66件完成審議,其餘尚在審議中。指103年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實施後,對於達一定規模之基地,銀級綠建築為通案性義務。都市更新方面,為了推動綠建築、智慧建築、住宅無障礙空間規劃及結構安全部分,亦提供相關的容積獎勵。
邱敬斌指出,依一般程序須等都更審定之後,實施者才會向台灣建築中心提出申請,並通過相關審查以取得相對應之標章。為避免都更審定後因綠建築審議要求而造成都更設計變更,邀台灣建築中心於都更審議過程中,先行協助檢視各項指標內容,減少一些常見的錯誤樣態,且提供先期諮詢意見、縮短審議程序。
台灣建築中心許銘文執行長說,先行檢視各項指標內容,可減少後續10%至30%申請候選證書及標章期程,並指跨域整合,有利於降低計畫內容的不確定性。邱局長指備忘錄簽定後,將會視推動狀況逐步推展至都市設計等其他審議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