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在14日核定「新南向政策工作計畫」,要求相關部會從明年元旦正式啟動。金管會今天(20日)也宣布,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將鼓勵本國銀行擴大對國內企業與當地台商授信,並以此評選放款績優的銀行,獎勵方案從明年1月1日開始至2020年12月31日,共4期,1年為1期。另外,本國銀行於新南向國家增設據點,也以每年增3家為目標。
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將全面啟動,且將快馬加鞭,蔡英文總統21日還將特別出席「2016新南向商機論壇」致詞,希望藉由重量級的產、官、學代表,全方位剖析新南向政策方向與企業經營之道。
金管會20日也宣布,為執行新南向政策,有關金融支援部分,已經擬定相關關鍵績效指標及具體做法,除了要求輸出入銀行增加輸出融資、保證及保險,也鼓勵本國銀行擴大對國內企業與當地台商授信。
金管會也解釋,有關授信的部分,就是銀行針對新南向的企業,提供包括放款、買入匯款以及應收票款等,金管會會以此做為對銀行的評分標準,包括貢獻度60%、成長度20%,另外加上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承保的融資金額20%計算。金管會也強調,銀行配合新南向政策辦理業務績優者,金管會將予以表揚。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秀媛說:『(原音)這個的目的,就是為了鼓勵本國銀行,加強與新南向政策的授信,獎勵方案實施的期間,是從106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共4期,一年為一期,每期屆滿後,銀行需符合下列的條件,由本會依標準,評選放款績優者。』
除了協助企業新南向發展所需要的資金,金管會也將協助本國銀行於新南向國家增設據點。金管會強調,目前本國銀行於新南向國家中的11國設有194家據點,未來將加快腳步,每年於新南向國家增設3家據點為目標。
